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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鼓区潇湘街道长青社区演武坪片区老旧小区主体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第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石鼓区潇湘街道长青社区演武坪片区老旧小区主体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经石发改审【2020】8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专项资金和本级筹集,招标人为石鼓区潇湘街道办事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雁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衡阳市石鼓区长青社区演武坪片区
2.2项目概况:本次改造共涉及改造40栋建筑物,2370户,总建筑面积236000平米,涉及小区1个区,基本为4-6层建筑,本项目涉及外墙面清洗及改造、建筑防水、围墙加固、小区道路油化改造、排水设施改造、绿化改造工程、强、弱电设施改造、停车坪改造等项。本项目概算总投资为2017.85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1761.1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60.58万元,预备费用96.09万元。
2.3 招标控制价:本项目设计费不竞价,本项目EPC招标控制价约为2017.85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1761.1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60.58万元,预备费用96.09万元。
2.4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完成且接到招标人书面开工令后12个月内完工,并达到竣工验收要求。
2.5招标范围:本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等所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
其中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人提供的建设前期资料的复核、补充和完善;本工程各专业的施工图设计及招标人书面委托的其它设计工作;施工图设计、补充设计。具体设计标准由业主确定,总承包单位按中标文件进行限额设计。
采购部分:本项目施工图所包含与工程建设相关的全部设备、材料采购工作。
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过程施工工作内容。
2.6保修要求: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号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保修。
2.7.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图设计文件、补充设计以及深化专业设计的内容和深度应符合和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
2.7.2施工阶段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拟承担本项目总负责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项目,须为公司正式职工。
4. 拟任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拟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注册建筑师资格,须为公司正式职工。
5.拟任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按照湘建建〔2015〕57号文的要求配备。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相应的岗位证书(其中安全员须提供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含交通、水利、农业、政府采购等项目),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
6.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具有履行合同的经济实力。
7.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本项目不接受取消或暂停施工工程投标资格的施工企业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单位为施工单位,联合体投标人除了满足上述要求外,同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个,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单独的名义投标,也不得组成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的投标;
(2)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且近三年没有被有关行政部门责令停业,没有被暂停或取消其投标资格的;
(3)联合体成员都必须是财务自主、独立核算、有独立的经营权和决策权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4)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4、投标保证金
4.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金额详见招标文件。
4.2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的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及账户详见招标文件。
5、资格审查方式和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6、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6.1本项目接受网上报名,请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办理CA认证后,从2021年6月18日至2021年6月23日17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engyang.gov.cn/ )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缴纳资料费,招标代理公司再接受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6.3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放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engyang.gov.cn/ )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7. 开标时间、地点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7月21 日10时00分,地点为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衡阳市衡州大道湘桂村蒸德大厦)。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人必须由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hengyang.gov.cn/ )同时发布。
9、行政监督
招标投标监管机构为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4-8232103。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石鼓区潇湘街道办事处
地 址:湖南省石鼓区潇湘街道演武坪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18873495967
招标代理:湖南雁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衡阳市华新区解放大道18号汇景花园2栋一单元1207室
联 系 人:谭先生
电 话:18873412821